法院认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进行追究的活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在案证据证明,张绍霞与王克勤系夫妻关系,在家庭分工中,由张绍霞具体管理家庭收入,支付家庭开支。张绍霞虽然明知王克勤交给其的部分钱款系非法收入而用于家庭开支,但没有证据证明其系为逃避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的追究而对上述钱款实施窝藏、转移等行为,故张绍霞没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观故意,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公诉机关对张绍霞掩饰、隐瞒闫某、孙某、王某3给予王某1的人民币720万元的指控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张绍霞明知王某2等人对其担任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第17办事处主任的丈夫王克勤有请托事项,仍帮助王克勤非法收受王某2等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张绍霞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认罪、悔罪,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湖北保神高速全线贯通 神农架将跨入"高速时代"》肯尼亚近期交通事故频发。据肯尼亚媒体报道,仅去年12月该国就有约250人死于车祸,80%的交通事故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其中超载和超车是事故高发主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