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罪犯李达球在服刑改造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的表现,可以减刑。但鉴于该犯为职务犯罪罪犯,对其减刑幅度应从严掌握。2018年1月5日,北京一中院作出裁定,对罪犯李达球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3年9月4日起至2028年2月3日止。
在2016年9月19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院曾发布一份执行裁定书,法院裁定拍卖李达球收回所得的房子一套。
《“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对网络暴力说“不”》警方回应事件称,并没有对案件坐视不理,正全力搜集证据,调查两名自首疑犯,并全力追查另一名疑已逃往老挝的疑犯。但是,由于涉案者大部分都未成年,所以必须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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